女子6.2万元买3根金条,去换钱时变成银镀金

杭州。李女士花62000元买了三根金条等增值,当她拿去找店家换成现金时被告知金条是假的。李女士说金条就是在她们家买的,对方却说:你的证据不够充分,证明不了是在我们家买的。

李女士的家境很殷实,所以她特别喜欢收藏黄金。因为李女士认为,黄金不但可以保值,还可以在急需用钱的时候,很快就能换成钱。

因为就在几年前,李女士的生意就出现了小问题,为了资金周转,她就将家里1千克的足金拿去店里换了24万元现金。

当时黄金的价格才200多一克,店员看到李女士换了那么多钱,就说服她再买一些回去收藏。

李女士想到自己的周转资金也用不了那么多钱,于是就花了7万元,买了三根金条和一些首饰。

首饰很多都送给了亲朋好友,只有三根金条还在李女士身边,为了能够妥善保管,她还专门买了一个小型的保险柜来存放。

就这样,黄金存放了几年后价格也涨了不少,李女士就想换成钱,再做些其他买卖,于是她就把金条拿到店里,要求对方换成钱。

可是店员拿到金条后,并没有及时拿去称重,而是将金条来回翻看,并且还找了其他店员来一起查看。

李女士感觉事情有点不对劲,于是就问店员,金条有问题吗?店员此时也很诚恳地告诉李女士,说三根金条不是她们家的。

李女士一听就来气了,说金条明明就是在她们家买的,上面都还有她们家的名字呢!

店员于是拿出自家的金条和李女士的一对比,区别马上就出来了,店家的金黄色要深一些,而李女士的稍微暗沉了一点点。

并且,店家的金条上除了标明了三个9外,还标明了金条的克重,而李女士的金条上就没有重量。

这些都是外观可以看出的区别,虽然李女士也看出了不一样,但是她确定就是在这家店里买的。

其实黄金在哪家买的不重要,重要的是黄金要是真的,而现在店家怀疑李女士的金子是假的,一看这个成色就有点不纯。

李女士实在有点忍不住了,自己不但是在此店买的,而且黄金也是真的,现在店员居然说自己的黄金是假的,这也太欺负人了,于是李女士直接报了警。

面对民警的到来,李女士指责对方卖假货。而店家却说她们是不会作假的,因为店里有监控,随时都有管理层的人进行查看,一旦发现了,是要负法律责任的。

李女士却说,我是在你们家买的,即使是假黄金,也是你们卖给我的。随后就拿出了当时购物小票。

由于李女士没有开具发票,所以,看不到三根金条的具体明细,也不知道是何人经手的。

李女士有点怒了,问她们当初为什么不给自己开票,而店员却是一头雾水,这都几年了,店员换了一批又一批,谁知道当时是怎么回事?

民警直入主题,问店员为什么说李女士的是假黄金,有证据吗?

于是店员拿出测试黄金的仪器,显示李女士的黄金含银99.03%,含金0.96%,所以认定为假黄金,就是银的外面涂了一层黄金而已,店员拿出自家的黄金,显示含金99.9%,认定为真金。

李女士看到这样的结果,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,她认为当初店家欺骗了自己,才让自己买到了假黄金,让民警帮忙处理。

可是事情过去几年了,已经无法查看当时的监控,无法认定是店家的过错,再加上李女士的凭证内容很笼统,就只有一个总金额,连三根金条的具体明细都没有,所以无法立案。

李女士听到后很是无奈,于是把事情反映给了市监局,想让对方帮忙维护消费者权益,不过截至目前,事情还没有处理结果。

有人说,这个事情有两种可能,一种是店家当初卖给李女士的就是假金条,第二种可能,就是李女士买回家后被别人调包了。

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,我们该如何看待这件事?

如果店家卖的是假黄金该如何处罚?

如果店家有意将假黄金卖给李女士,就必须要对李女士进行三倍赔偿,并且还得接受刑事处罚。

店家隐瞒真相,欺骗顾客,以占有为目的,并且骗取数额较大的,属于诈骗。

刑法第266条,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由于李女士当时买了一些首饰和三根金条,一共花了7万元,其中三根金条的价格是62000元,以这个数额来看,已经属于数额巨大,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当然,这件事也不排除李女士买回家后被其他人给调包了。

一旦发现调包的人是谁,就可以盗窃罪来处罚对方。由于盗窃的金额是62000元,属于数额巨大,必须要追究刑事责任。

刑法第264条,盗窃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或者多次盗窃、入户盗窃、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的,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所以一旦查明是谁调包的,对方将会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。

但如果是家人调包的,事后得到了李女士的谅解,就可以认定为不是犯罪。但如果要追究刑事责任的,也会酌情从宽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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